如果說上一篇是寫給準實習生看的文章,這篇就是為已經通過實習和已經有心理師證照的人所寫的。實習是辛苦的,有些人會認為撐過就沒事了,這是心理師的必經之路,大多數的前輩不都這麼過來的嗎? 那我想要去提醒的是完成實習後,心理師實習就真的完全與你無關了嗎? 有在發露這個粉絲頁的朋友會知道,我常會用整體的觀點來看待我們所處的社會與職業生態,所以我也不認為受到實習制度影響的只有實習生、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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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的專業領域心理師的養成有它的獨特性,例如它是唯一碩士畢業才能考試的國家級專業證照,一整年的全職實習我想也是全國數一數二的長時間。因此實習心理師可以提供一個長時間的無給勞動力給實習機構,問題是,實習生是來實習的,他需要在機構督導的指導下進行相關業務,因此站在督導(機構主管) 的角度來看,他的工作內容就多了一項: 實習心理師的督導。通常督導包含行政督導與專業(諮商)督導,有些機構要實習生自聘 (自己付錢)專業督導,有些則行政督導與專業督導為同一位主管。這是依照機構本身的狀態與條件做調整。總之,實習生是需要被帶領被教導,他們在心理工作專業上大都尚未成熟到可以獨當一面。因此需要機構督導主管們花時間教,這對很多機構主管們是一個負擔,平日已經忙到暈頭轉向了,你還要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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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會是當我在提出實習機構是否應該提供實習津貼予實習心理師時,有些主管督導會認為,我們很辛苦,付出了勞力來教導實習生,為什麼實習生要有津貼? 督導主管付出的心力才多好嗎? 招募實習生來機構,吃力不討好,做事又還要人盯,你需然提出要給實習津貼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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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來自實習生的聲音是,認為來實習是用自己的勞動力來交換督導,因此假設機構可以提供一個還不錯的督導和主管,他認為無津貼也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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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假設你認為實習心理師的制度是實習生提供勞動力來交換接受督導的機會與取得心理師考試資格的機會,是一種社會交換。那是誰提供督導,是主管督導,實習生的勞務是提供給誰? 是機構督導嗎? 還是機構?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喔。今天我在講心理師實習制度下的機構、督導(主管)和實習生,這是一個三角關係的議題。但是很多時候我們著眼的都是機構主管與實習生雙方的關係。包括,我之前文章寫的,選擇機構踩雷不踩雷,很多時候都不曾提到機構本身,也就是資方在這個體系的腳色是什麼。彷彿資方不存在似的。問題是資方始終存在,只是這個困難被直接接觸,但它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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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是資方、機構主管督導是勞方、全職實習心理師沒有薪資,但提供勞務,那我們要把他放在什麼位置? 準勞方? 學生? 類建教生? 類學習型助理? ( 好像怪怪的) 我們站在不同的視角會影響著我們有不同的觀點。那我的觀點如同我上一篇所述,我認為一個體質健康的機構,即便沒有實習心理師的勞務,機構的主要運作不應該出問題。以實習教師來看,學校即便實習教師,也不影響正常教學。心理師實習機構"正常"來講也應如此,但十多年的實習制度長久下來機構與機構主管已經相當依賴實習生所提供的勞務,而且是無薪資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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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無薪資,各位覺得在這樣的制度下獲利的會是誰? 機構主管嗎? 主管要提供督導喔,他並沒有因為督導多拿了機構督導費,實習生嗎? 也沒有喔。是的,是機構資方。不花一分一毫,得到了勞動力,講得更明白一點,它省去了人事成本,而且完全合法。當然你可以說,機構主管督導因為督導學生得到了點數,實習生得到的成績與考試資格,雙方都有了寶貴的學習與成長。但事實上,這個需要用勞動力來換我們點數與機會的制度,對於整個心理師的就業環境有著深遠的影響。記得之前說的嗎? 免錢的case比兔子的繁殖力還強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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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次不想寫太多,大家就當連載來看好了。如果有那裡說錯,還望指正,感恩。